陶然,也不是自得其乐。无所谓乐,有乐必有苦。想乐,也是追求;无追求,一片自 然。这是种以生为死、以死为生、生死相融的境界。没有这境界,我活不到今天,我身边多 少人疯了,傻了,病死或自杀!叹,我这些话,你听得懂吗?
坐牢近十年,唯一给我印象深的是一个犯人,他原是公安局的一位预审员。
他告我他坐牢的原因:一次,他接受处理一桩很特别的案子,是件轮奸案。被告都是文 革群众组织的一派要人,其中一个还是市革委会委员。
预审过程中,他发现原告诉说被害事实时,一次一个样儿,前后对不上,他就以“证据 不确凿,不能立案”,向上报了。没过几天,上级一位大人物找他谈话说,根据形势需要, 哪个人定什么罪,哪个死刑,哪个死缓,都已经定了。上边有要求,要他执行。叫他不要 “反其道而行之”。谈话过后,他回家对老婆说:“我可能要出门很久,你别问我去哪儿, 也别找任何人打听我。”然后就带着被褥到办公室,打开那案卷,在上边写了四个大字“刀 下留人”。然后坐在被褥卷儿上等着。马上他就被作为“现行反革命”抓起来。在那个所谓 “轮奸犯”被判刑之前,他先被判了七年徒刑。
我原先还总觉得自己的案子冤,不能成立,总猜想到底怎么回事,听过他的话,我连猜 也不猜了。
天下如此,何谓之冤?
连冤都不觉冤,这才叫真正的超然世外。日子也过得顺溜了。以至感到“狱中才一日, 世上巳三年”。不知不觉,文革就过去了。
七七年的一天,我正在院里放风,贪婪地晒太阳,掐虱子,拔胡子。那扇上边架着机枪 的大铁门旁有个小门房,有人在里边隔着窗子叫我名字。我过去,他走出来,原来是当年把 我从“血肉横飞学习班”救出来的管教科长。他看左右没人,就说咱们走走,走了半天,他 也没吭声,只是用手不断搓着他肌肉沉重的一张脸,搓得胡茬嚓嚓直响。待离人群远了,他 低声说了一句:“你赶紧写份申诉,我明早来取,还在这地方。”说完就定了。
我怔住,站了半天。你看,这事儿,有意思吧。我写了张申诉,转天塞在他手里。
我呢,遇到这事并没有多大震动。石落古井,波澜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