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现有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还不够作为解决此问题的充分论据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正和摩尔根所做的那样,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把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所处的领主制封建社会的活生生的现实丰富材料,从民族学的角度向我们提供了一把更为有力的解决西周社会性质之"谜"的钥匙,不也同样可以说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贡献吗?为了对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提供的宝贵的材料和论证有一点感性认识,又鉴于像摩尔根所说的那样,"在今日极易搜集的事实,再过几年之后将无从发现了"①,我于1983年12月亲自到西双版纳作了一次实地考察。西双版纳现在的巨大变化(在党的领导下,从领主制封建社会超越成熟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跃进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性巨大变化),固然使我高兴,而使我更感兴趣的,却是我还能找到解放前的不少老人交谈,还能看到解放前的"召片领"(国王)宫殿旧址和农奴村寨②。了解了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好像在我眼前展现着一幅西周领主制封建社会的生动景象,也就是一幅西周天子和诸侯、领主和农奴、庶民和奴隶??等人物重新登场的生动景象。事实胜于雄辩。我这里将马曜、缪鸾和二同志文中列举的"胜于雄辩"的事实,尽可能摘引于下(原文不可能全引,读者可参阅原著)。
①马曜同志解放前任云南大学副教授,解放后任中共立南省委边委会研究室主任、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等职,后任云南民族学院院长,现任该院名誉院长。解放初期他曾和缪鸾和同志(云南大学副教授,已去世)一道率调查组到西双版纳对傣族情况作了深入调查,并由马曜同志起草了《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经济调查总结报告》。1963年马曜、缪鸾和根据此报告资料和论点写了《从西双版纳看两周》一文(连续发表在同年云南《学术研究》第1-3期上),其基本观点和论证,都是富有创造性和说服力的。②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2页。①摩尔根《古代社会·著者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②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的高立士同志,既通晓傣族语文,又熟悉西双版纳情况,这次由他陪同我们去考察,并得到州党委和州人大的支持和帮助,才使我们有条件深入村寨,和许多老人开座谈会和交谈,甚为感激。
第一,历史简况
"西双版纳"是傣语译音。"西双"的意思为"十二","版纳"为"千田",即"一个提供封建负担的行政单位"。"西双版纳"全称译成汉语,就是"十二千田",亦即十二个行政区的意思①。西双版纳地处云南西南边境,与老挝、缅甸接壤,总面积约二万平方公里②。这里是亚热带,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夏长、霜期短,风小、日照强,气候湿热,常年平均温度20℃左右。多山,多河谷,土壤肥沃,终年常绿,宜于种植水稻。橡胶和其他热带经济作物。自然环境使西双版纳易于和外界隔绝。总人口约六十四万,其中傣族约二十二万人。在公元前一二世纪,汉文史籍中已有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公元八至十三世纪,西双版纳属唐。宋王朝地方政权"南诏"。"大理"所管辖。元、明、清王朝和国民党统治时期,也都以各种名义如册封西双版纳的"召片领"(译成汉文为"广大土地之主",即国王)为"宣慰使"等等名号,力图加强羁縻和统治,但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风尚等特殊原因,外来统治力量始终没有能深入到西双版纳的社会和农村基层,西双版纳的内部统治结构和社会生活基本未受影响。相传西双版纳第一代始祖召片领名叫"叭真"。"叭"(读"拍亚")字译成汉文为"政教合一之首领","真"为"英勇善战",二字结合相当于汉文的"武王"之义。他以武力统一了西双版纳。从此"召片领"王位父子继承,世代相传。据传他的第四子桑凯能干公元1180年(南宋淳熙七年)继承王位,傣族"召片领"确切的世系纪年自1180年始。从此以后,直到解放前,"召片领"相传四五十代,历时七百六十五年。末代召片领刀世勋,1947年继位时,年仅二十二岁,在位一年零四个月。刀世勋解放后已参加工作,现任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傣族先民在公元前基本仍处于氏族公社、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相递交错的原始社会,也就是傣族人民通常所说的"冒米召"(没有头人)。"冒米瓦"(没有佛寺,即宗教)、"冒米坦"(没有剥削)的"三没"时期。公元一世纪以后,农村公社的土地所有制逐渐变成为小奴隶主的土地所有制,于是傣族社会开始出现"召",即小奴隶主。同时,除山区哈尼族。布朗族和基诺族外,聚居在各个"坝子"(即小块平原)上的傣族,已开始进入奴隶社会。十二世纪末、十三世纪初,从"叭真"时期开始,傣族社会已进入封建领主制或农奴封建制社会,直到解放前共七百余年,傣族社会性质基本未变,长期保存着独特的有自己较完整的文字、文化的封建领主制或农奴封建制社会①。
①据傣文《史》载,公元1570年(明隆庆四年)将全区划为十二个行政区,"西双版纳"的名称即始于此。虽然原划的十二个行政区屡有改变,特别解放后改变较大,现已将全区划为三个县(景洪、勐海、勐腊),但西双版纳这个名称仍沿用不变。
②二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已相当大,比现代世界上有些独立国家的全国总面积还大些。①此处材料摘自1982年10月出版的《西双版纳傣族州概况》(讨论稿)。第二,"土地王有"和"公田"、"私田"
西双版纳傣族解放前社会性质,经几次社会调查,确定为农奴制封建社会或领主制封建社会,其核心问题是"土地王有"和"公田""私田"之分。西双版纳最大的封建领主,在傣语中称"召片领",即"国王",亦即指元。
明。清以来受封的所谓"宣慰使"。西双版纳的"召片领",相当于西周的"天子";地方领主叫"召勐"("勐"作地方解,"召勐"即"地方之主"),相当于西周时的"诸侯"、"封君"。"召片领"在取得全区域的统治权和土地所有权之后,又以赠礼或恩赐方式,把一些土地分封给他的宗室、亲信和属官。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把宗室亲信派到各地去做"召勐",即一个坝子或一小片地的主人。这些"召勐"可以世袭,也可以更换,或夺回其士尬。2."召片领"和各地的"召勐",又把辖区内土地连同村寨农民分封给各自属官,并按等级高低来决定领有土地的多寡,实际上也就是决定"俸禄(薪金)"的多寡。属官封地不能世袭,居官才能"食禄",封地多寡即表示"俸禄"的等差。官阶升降,封地亦随之而异。3.对于山区被征服的其他少数民族,仍以各自原有土地封给他们的头人,征收一定贡赋。"召片领"以下的"召勐"及其属官都没有土地私有权,分封土地不过是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瓜分地租的表现;最高所有者或唯一所有者则是"召片领"。至于直接生产者的农奴,更是没有土地所有权了。这种所有制关系,和西周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颇相类似;其裂土分封情况,也和西周的"选建明德,以藩屏周"②大体相同。傣族谚语说"南召领召",意为"水和土都是召的"。因此。农奴如猎获野兽,必须把倒在地面一半兽身献给领主;捕得鱼,也要把最大的一尾向领主进贡,这也是"土地王有"所带来的一种封建特色。西双版纳的封建领主把全部世袭领地分为"领主直属土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从而进行"劳役地租"的剥削,这也和西周有"公田"。"私田"之分一样。"公田"(领主直属土地)又分为三种:一种是大领主(主要是"召片领"和"召勐")世袭的"私庄田",也叫"宣慰田"("召片领"田)和各刮"上司田"。一种是"召片领"或各"召勐"赐给他们的属臣的"波浪田"("波浪"是属官的统称,"波"是父。"浪"是穿牛鼻子的绳子和能旋转的桩子,绳桩之间还连接一根长约两丈的横木,意思就是牧民之官)。一种是村社头人占用的"头人田"和领主督耕的管事所占用的"陇达田"("陇达"译为"下面的眼睛")。领主直属上地一般是分散在各个村寨的,很少集中连片,如景洪的"宣慰田"近三千亩,分散在七个村寨里。
农奴份地也分三种。一种是原来村寨自由农民集体占有的"寨公田"。
据十一个版纳、二十二十勐、六百三十一个寨的统计,共有"寨公田"十八万零一百亩,占农奴份地总数的百分之六十点五;一种是分给家奴寨子的"支差田",共有十万零一千三百亩,占份地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二点九;一种是贵族支裔自己耕种的"私田",共有一万六千八百亩,占百分之五点六。
农奴接受份地后,就要提供与之相应的徭役和贡赋。村寨农民主要是提①《诗·小雅·北山》。有人把这句话作为"普遍奴隶"的证据,不对。因为"率上之滨,莫非工臣"的"臣",不仅包括"庶民",也包括"诸侯"、"卿"、"大夫"。能说"诸侯"、"卿"、"大夫"和"庶民"都是奴隶吗?显然不能。这里决不能"望文生义",笼统而言,应作具体分析。②《左传·定公四年》。
供农业劳役,用自己的耕牛和农具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私庄田",交纳全部收获物;份地归自己耕种,收获物属于己有,不再向当地领主交纳地租。"家奴寨"的人主要轮流给召片领提供各种家务劳役。贵族支裔的主要职责是警卫召片领。
从劳役地租情况看,这里的"寨公田"很像孟子所说"八家皆私百亩"的"私田",即农奴份地;这里的"波浪田",很像孟子所说的"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的"公田",即领主私庄田。西双版纳农奴代耕领主私庄田时,的确是"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领主未开秧门,奴是不能栽种的。农奴们为了在栽种自己的份地时还能够得到一点雨水,希望老天爷把雨量分散一下,这种心情和西周农奴祈求老天爷"雨我公田,遂及我私"①的心情是相同的,这不是有所爱于"公田",而是忧心忡忡地焦虑着自己的"私田"。
①《诗·小雅·大田》。
第三,村寨制度
在西双版纳农奴制封建社会里,其基层实行村寨制度。村寨制度有一套足以独立自存的组织和旨在自给自足的分工,被村寨成员称为"寨父"、"寨母",又被封建领主加封为"叭"、""、"先"的当权头人,他们有管理居民的迁徙、代表村寨接受新成员、管理村寨土地、为领主征收各种劳役贡赋、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婚姻及调解争端等职权。在他们下面,有管理武装的"昆悍",有向下传达、向上反映、类似"乡老"的"陶格",有通讯跑腿的"波板",有执掌文书的"昆欠",有管水利的"板门",有管"社神"的"波摩",有管佛寺的"波沾",有未婚男、女青年头子"乃帽"和"乃少"等。此外,有第三章孔子时代的社会背景的村寨还设有"张铿"(银工)、"张坎木"(金工)。"张列"(铁工)、"张盘"(猎手)、"召拉"(屠宰师)、"张腊"(酒师)、"乃怀"(商人)、"摩雅"(医生)、"章哈"(诗人兼歌手)、"哈麻"(马医)、"得棒"(理发师)、"喊木宛"(风水先生)等(不一定每寨都设全)。他们都不脱离农业生产,都可以由领主加封为"叭"、""、"先"等头衔,如"叭张铿"、"乃怀"等,一般可免除部分负担,但须为领主无偿地服专业劳役。村寨内部还保留着"村寨议事会"和"村寨民众会"的原始民主残余。由"咩曼"("寨母",即第一个副职头人,仍系男性)、"陶格"、"波板"和参加共同办事的"先"级头人等四人组成为"贯"、即"村寨议事会",处理一切日常工作。由"咩曼"召集,就在他家开会,大头人"波曼"(寨父)不出席,但"咩曼"要向他事前请示和事后报告。遇到分配封建负担、分配调整土地、兴修水利以及选举或更换头人、接收新社员、批准退社等重大问题,则由"波曼"主持,召开"民众会议"。虽然他的话就是"法律",但在形式上还不得不征询群众的意见。
这些村寨,就像一个个原生细胞那样组成西双版纳傣族农奴制封建社会的基层组织,它们之间很少建立或者没有必要建立有机的相互联系。因此,尽管历史上经历了许多风云变化,遭受过若干次外来侵略,被烧杀得荒无人烟,可是接着又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而一切村寨制度和风俗习惯都不变更。
在这里,农奴的"份地"又称为"纳曼"或"纳曼当来"。"纳"为"田"."曼"为"寨","当来"为"大家",意即"寨公田"或"寨内大家的田"。
村寨与村寨之间有着严格的"经界"。凡和村寨成员共同生活而下脱离村寨的人,都可以分得一份土地,批准搬家,必须交还;批准人寨,同样可以分享一份。可见村寨以内的土地,辽保持着"集体所有,私人占用"的性质。这就使我们联想到西周的所谓"计口授田"的说法。《周礼·地官·遂人》:"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这和西双版纳傣族农奴分得土地的情况也很相似。分田的目的,在西双版纳是为了平分封建负担,西周则如《汉书·食货志》所说"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所谓"平"也就是平分封建负担。无论西周或西双版纳,"计口授田"的基本内容,都是力役随地走和地随劳力走。所谓"计口授田"的"口",傣语作"滚尾",意为"负担人"。
所谓"计口授田"的田,傣语为"纳倘".亦作"纳火尾"、"纳火"或"纳火很","倘"、"尾"均为"负担"。"火"是"一份"或"一头";"很"为"门户"。这些傣语可译作"负担田"、"份地"、"户头田"或"门户田"。所以"计口授田"的实质并不是为了保证农奴有生活资料,而是保证领主有劳动力,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但以保证领主有劳动力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