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封、宗法、等级三位一体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
分封制不是周代创举,殷代就已有了②,只是周代在殷代基础上把它发展得更周密。更完备罢了。武王伐纣、周公东征相继胜利后,摆在西周王朝面前最紧迫的问题,一是如何监督、制服殷贵族("顽民"),使之不能叛乱;二是如何治理新征服的广大疆土。在当时条件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分封制,把自己认为最可靠的同姓子弟和各级贵族分封各地、建立大小诸侯国,借以制服殷民,治理广大疆土,护卫周大子("以藩屏周"①)。相传共分封建立了七十一国,姬姓即占五十三个②,差不多绝大部分都是周天子同姓。这样做的结果是加强和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坏处是这些世袭的分封诸侯列国,逐渐由半独立国而变为实质性的独立国、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就互相兼并,根本不把"共主"放在眼中了。于是分封制的历史任务完成了。(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到了秦始皇时,废除分封制,改立郡县制,中国政治上的真正封建性大统一就实现了。
宗法制的核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嫡长子继承制,按照亲疏长幼的差别来分配财产和决定社会政治地位,完全是为了巩固以国王(国君)为首的封建贵族统治为目的的。所谓"立适(嫡)以长不以贤,立于以贵不以长"③,意思就是如果国王(天子)或国君(诸侯)正妻有几个儿子,尽管长子愚昧,不如其他儿子贤明,还是要立愚昧长子为继承人;如果正妻无子,其他妃妾有儿子,不是立年长的儿子为继承人,而是一定要立这些妃妾中地位最贵的妃妾之子(即使年幼也不管)为继承人。另外,还有一些"大宗"、"小宗"等繁琐典则,其目的是既要利用血统关系为政治上天子的王统、诸侯的君统服务,又要突出血统服从王统、君统的君王专制独尊的地位。例如君王的兄弟和君王虽有血缘宗法关系,但在君王面前只能是君臣关系,不能强调兄弟关系。这种情况在春秋以前略有不同,例如周天于对各诸侯常以"伯叔甥舅"相称。但在春秋战国以后,随着君权的膨胀,君统就日益凌驾于宗统之上,而宗统也就更为巩固君统的工具了。
等级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人类自从进入文明时期,即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伴随而来的是下同形式的阶级分化和等级制的形成。中国自夏殷二代进入奴隶制阶级社会,到西周变革为封建社会,封建主义等级制就在夏殷二代的基础上达到了非常森严完备的程度。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指进入文明时期的各个历史时代──引言),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在中世纪,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①西周情况,正是如此。名称虽异,实则相同。我们只要举出《左传·昭公七年》的一段话,就够说明问题了。这段话把人分成十个等级,说:"王臣公,公臣大夫,②司马迁《史记·殷本纪》:"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①《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②此据《荀子·儒效》。此外还有各种传说,不一一列举。
③《公羊传·隐公元年》。
①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大大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范文澜在引了这段话以后,作了一个非常贴切的说明道:"自皂至台,是各级奴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吃官饭(《国语·晋语》所谓'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庶民中自由民与农奴的共同点是吃自己饭('庶人食力'),因为所食不同,所以上中两层庶民不列入十等人里面。"①开创中国封建社会的西周领导人文、武、周公等,用各种形式(包括"礼"的形式)把封建社会等级制固定化,成为中国长达三千年的封建社会等级制的一定意义上的"典范"。就是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虽然对等级制的形式可能有所损益,但基本精神却未发生多大变化。以上分封制、宗法制、等级制相互渗透,三位一体,形成了西周封建社会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它不仅是西周而且是尔后长达三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表现在上层建筑方面的决不应忽视的重要特征。
①范文澜《中国通史》第1册第84页。从上述范文澜的说明可以看出,他一点也不否认西周社会仍有不少奴隶存在,但他认为西周社会主要农业生产力量是农奴而不是奴隶,因而决不因不否认这些奴隶的存在而把西周误认是奴隶社会。
第五,意识形态
西周领主制封建社会和殷代奴隶社会统治者对奴隶残酷刑杀不同,西周统治者主张"裕民",即使民生活富裕("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②),主张"保民",即保护人民,尤其要施恩惠于穷人、鳏人、寡妇("怀保小民,惠鲜鳏寡"③)。而为要在政治上做到"裕民"和"保民",统治者自己就要注意内在修养,要"敬德"④。只有把自己品德修养好了,才具备得到"天命"的资格("聿修厥德,永言配命"⑤)。西周统治者对"天命"的观念,也已不同于殷代统治者。殷代统治者是迷信"天命"的,认为人间一切大小事情都由"天命"安排,所以事无大小,都要问"上帝",都要由卜篮决定。殷墟出土卜骨,数以万计,即是证明。西周统治者虽然也讲"天命",主要是利用人民对"天命"的迷信传统、造成一种虚假现象,好像西周灭殷是"天命"安排的,借此作为自己统治的心理上的"理论根据"罢了①。其实西周统治者根据历史经验(如殷纣灭亡)和社会现象,已怀疑"天命",认为"天命"也靠不住("天命靡常"②,"天不可信"③),"天命"是通过民意表现出来的广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④),而且人民所求,"天命"必从("民之所欲,天必从之"⑤)。上面谈到的几个"民"字,肯定不是指的"会说话的工具"的奴隶,如指的是奴隶,无论在事实上、思想上、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因而指的只能是有一定人身自由的广大农奴和自由民。这样重视民而且把天命和民意统一起来,就提高了尊重民意的思想,而为要实现"裕民"、"保民"和尊重民意的思想,关键则在于从自己的"敬德"做起。
贤明的西周封建社会的开创者文、武、周公的这一"以德配天"、"保民"、"裕民"的思想,是不同于殷代奴隶社会思想的西周封建社会的思想,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封建社会初期的进步思想。真正实现这一思想,就会出现封建社会可能达到的安定繁荣的景况,如所传文、武、周公以至成康时期的"盛世",这种状况正是孔子所向往的理想社会。而孔子"泛爱众"的思想,也正是"以德配天"、"保民"、"裕民"思想的发展和提高。根据以上五个特征,我们认为已经足够证明西周是实实在在的领主制封建社会了。
②《尚书·康诰》。
③《尚书·无逸》。
④《尚书·召诰》:"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又说:"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⑤《诗·大雅·文王》。
①大盂鼎(西周康王时铜器)铭文:"不(丕)显玫王(文王),受天有大令(命)。在王(武王)嗣玫乍(作)邦,(辟)(厥)匿(慝)匍(抚)有四方。"大意为:英明文王,接受了天命、武王继承文王事业,扫除奸恶(指纣--引者),抚有四方。这里讲的"天命",实际上就应该作如是观。②《诗·大雅·文王》。
③《尚书·君》。
④《尚书·泰誓中》。
⑤《尚书·泰誓上》。
(三)从西双版纳解放前领主制封建社会看西周
1982年秋读了马曜、缪鸾和同志的《从西双版纳看西周》一文①,收获和启发很大。恩格斯对摩尔根所著《古代社会》一书曾作了高度评价,认为:"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历史的这种史前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体中找到了一把解开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②关于中国西周社会性质问题,至今尚有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