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寖昌"之道。
是以尧发于诸侯,舜兴乎深山,非一日而显也,盖有渐以致之矣。出言于己,不可塞也;行发于身,不可掩也。言行,治之大者,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诗》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故尧兢兢日行其道,而舜业业日致其孝,善积而名显,德章而身尊,此其寖明寖昌之道也。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非明乎情性察乎流俗者,孰能知之?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纣之可为悼惧者也。夫兽恶之相从,如景乡之应形声也。故桀纣暴谩,谗贼并进,贤知隐伏,恶日显,国日乱,晏然自以如日在天,终陵夷而大坏。夫暴逆不仁者,非一日而亡也,亦以渐至,故桀纣虽亡道,然犹享国十余年,此其寖微寖灭之道也。①这里就正好说明了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繇道则兴,反道则败。尧舜与桀纣的不同结果即是证明。
当然,在此特别值得注意和研究的是,董仲舒不仅一般肯定了作为规律的天道、人道的客观性,而且他还充分阐述了经与权这对范畴,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对规律性的认识。这可以说是董仲舒在哲学上的一大贡献。
我们知道,经、权概念,早在先秦就已经提了出来。如《老子》的"道经"、"德经"。这里的"经"即常或原则、规则意。但尚未与"权"相对说。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②这里即提出了权概念。这是说可与共同守道之人,未必都能随机应变。这里的"权"显然是与"道"相对来说的,权即变,道即规律、规则、原则意,亦未与经作为成对范畴。后来《孟子》中已有"经"概念,如说:"经正,则庶民兴";①亦有了"权"概念,如《离娄上》说:"'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虽然既提到了"经",又提到了"权",但也未把两者相对说,而是把"权"与"礼"相对说。这里的权亦是权变意,"礼"亦是规则、原则意。后来战国后期出现的《春秋公羊传》,才第一次把权与经作为一对范畴,它说:"权者何?权青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②这显然是说,权是与经、常相反对的,但行权之后"有善者",即对行道来说更好、更有利。再往后,到了汉代,经与权已成为普遍为人所了解的一对范畴,并且经与常相当,权与变当义。如《韩诗外传》即说:"夫道二,常之谓经,变之谓权。怀其常道而挟其变权,乃得为贤。"③《后汉书·周章传》亦说:"权也者,反常者也。"可见,在汉代权与经作为一对范畴确定无疑,且相当于变与常的关系,但权虽反经,却又不是与经绝对对立和不相容的。董仲舒正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阐述了经与权、常与变的辩证同一的关系。董仲舒讲天道"变而有常",这就肯定了天道的变化是有常规可循的,它所揭示的是变化的必然性。然而这仅仅是董仲舒天道观的一个方面。董仲舒天道观的另一方面,就是他还承认了天道的"不常之变"。如他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④所谓"不常之变",显然是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论语·子罕》。
① 《孟子·尽心下》。
② 《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
③ 《韩诗外传》卷二第3 章。
④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相对于"变而有常"来说的,这即是承认了超出常规的变化,即与必然性相对的偶然性。这也就是说,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中的灾异现象,实际上也就是天道变化中的偶然事件。
当然,董仲舒并未把偶然性完全归之于天人感应论中的灾异现象,有时也归于了阴阳二气运行中的偶然失衡。如他说:"禹水汤旱,非常经也,适遭世气之变,而阴阳失平,??非禹汤之过。毋以适遭之变,疑平生之常"。①这显然是说,"禹水汤旱"并非就是禹汤的过失通过天人感应引起的天对人的谴告,而仅仅是由于阴阳失去了平衡导致的结果。按照董仲舒所说,尧视民如子,而民则视尧如父。在尧让位于舜二十八年时"殂落",百姓如丧考妣,四海之内阏密八音三年,因而三年阳气厌于阴,阴气大兴,因而才有大禹治水。所谓"禹水",就是阴胜于阳的结果。再者,又据董仲舒所说,夏桀乃天下之残贼,属阴,而汤乃天下盛德,属阳。汤伐桀除残贼,大善,因而是重阳,所以汤伐桀之后连续七年大旱,故汤有旱名。此乃阳胜阴的结果。由此可见,"禹水汤旱",不是阴阳之大经,当然也不是禹汤犯了错误而招至的灾异,而纯粹是阴阳失衡所致。
对于天道的这种"变而有常"和"不常之变",董仲舒提出了"经"、"权"两个概念,用以概括这两个方面。董仲舒说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②这里的"伦"就是秩序;"经"即常规意,亦即必然性;"权"就是非常之变,即偶然性。他在这里提出的"经"与"权"概念,显然是与其对阴阳的运行及其作用的考察密切相关的。他认为,阳气自东北始出而南行,然后转西而北入,阴气则始出东南而北行,然后西转而南入,其中阳之行为顺,阴之行为逆,阳主生育养长,阴主刑杀。天以三时成生,以一时丧死。因此,他把阳的运行和作用称之为"经",而把阴的运行和作用称为"权"。由此表明了天的好生之德。如他说:"阳为德,阴为刑,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虽曰权,皆在权成。是故阳行于顺,阴行于逆;逆行而顺,顺行而逆者,阴也。是故天以阴力权,以阳为经。阳出而甫,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①由此可见,这里所说天道的经与权,是与阴阳运行所处地位及作用密切相关的。
不过却不能由此错误地得出经与权是"阴阳的别称"的结论。虽然天道之经、权与阴阳的运行相关,但经、权却非特指阴阳。实际上经、权乃是对一切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概括。如他所说人道也有经与权的关系问题。
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②春秋有经礼,有变礼。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故,则未三年而称王,变礼也。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顺,阴之行为逆,阳主生育养长,阴主刑杀。天以三时成生,以一时丧死。因此,他把阳的运行和作用称之为"经",而把阴的运行和作用称为"权"。由此表明了天的好生之德。如他说:"阳为德,阴为刑,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虽曰权,皆在权成。是故阳行于顺,阴行于逆;逆行而顺,顺行而逆者,① 《春秋繁露·暖燠孰多》。
② 《春秋繁露·阴阳终始》。
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② 《春秋繁露·竹林》。
阴也。是故天以阴力权,以阳为经。阳出而甫,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①由此可见,这里所说天道的经与权,是与阴阳运行所处地位及作用密切相关的。
不过却不能由此错误地得出经与权是"阴阳的别称"的结论。虽然天道之经、权与阴阳的运行相关,但经、权却非特指阴阳。实际上经、权乃是对一切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概括。如他所说人道也有经与权的关系问题。
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②春秋有经礼,有变礼。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故,则未三年而称王,变礼也。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妇,奔丧父母。"①这显然说的是春秋时代的王道或人道,有常有变,有经礼,有变礼。例如,安性平心为经礼,那么,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但这又不是要改易其道,此为变礼;又如,当一国之君死后,其子须服丧三年,方可称王,这是春秋之常道,或经礼,但是,如遇有变故,未满三年即可称王,此即变礼;再如,妇人本无外事,此为经礼,但是母亲为了给儿子娶亲,或者为自己父母奔丧,则亦可外出,这就是变礼。这显然是说,天道、人世在正常情况下,人们都应遵守经礼,即按常规办事;而当天道、人世发生了不常之变时,那就应该应之以变礼。此即"常用于常","变用于变",它们并不互相否定。所谓"各止其科,非相妨也",即表明了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