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例如在上面谈到天道时所指出的,虽然他曾设想了一个"万世亡弊"的天道,并在祖述先王之道时,肯定了尧舜禹"三圣相受而守一道"的"不言损益"的情况,但他同时也指出了商代夏、周代殷的"有所损益"的情况,并由此得出了"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的结论。这显然就肯定了历史的进化,特别是他还由此而提出了汉继秦大乱之后应实行"更化"的方针,并在《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一篇中肯定了汤武式的"革命"。他指出: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今桀、纣今天下而不行,禁天下而不止,安在其能臣天下也。果不能臣天下,何谓汤武弑?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子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故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所从来久矣,宁能至汤武而然也?这显然就从有道伐无道的"天理"立场上,肯定了汤武革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社会变革的合理性。当然,他所承认的"革命"与今天我们所说革命有着某种差异,这种变革一方面包含了从夏、商、周的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的变化,也包含了在封建社会内圣王继乱世之后的改朝换代。在古代能提出这样的具有辩证法思想的历史观点,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
由此表明,董仲舒的天道观,一方面设定了一个"万世亡弊"的理想的一般天道,另一方面,又肯定了历史上的具体天道是可变的,特别是他还肯定了天、气及宇宙间万物的变化。这就使他的天道观自身陷入了一个不可解脱的矛盾,既有天道不变的形而上学,又包含了非常精彩的辩证法思想。对此我以为应取分析的态度,既不可以其形而上学的思想抹煞其辩证法,也不应以其辩证的天道思想否定其形而上学的"万世亡弊"的天道思想,而应肯定其矛盾性,研究这个矛盾,从中吸取教训,光大其辩证法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