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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杜鹃行》、《桃竹杖引赠章留后》二诗的深刻性附丽于其政治内蕴,那我们还可以看几首没有明确的政治含义的咏物诗:江头五咏·丁香
  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垫。细叶带浮毛,疏花披素艳。深栽小斋后,庶使幽人占。晚堕兰房中,休怀粉身念。
  丽春
  百革竞春华,丽春应最胜。少须颜色好,多漫枝条腾。纷纷桃李姿,处处总能移。如何此贵重,却怕有人知。
  栀子
  栀子比众木,人间诚未多。于身色有用,与道气相和。红取风霜实,青看雨露柯,无情移得汝,贵在映江波。
  栃子
  故使笼宽织,须知动损毛。看云犹怅望,失水任呼号。六翮曾经剪,孤飞卒未高。且无鹰隼虑,留滞莫辞劳。
  花鸭
  花鸭无泥滓,阶前每缓行。羽毛知独立,黑白太分明。不觉群心妒,休牵众眼惊。稻粱沾汝在,作意莫先鸣。
  这五首诗约作于宝应元年(762)。五首诗分咏在江边所见的五种动植物,描绘颇为生动传神,而且注家普遍认为有所寄托。王嗣奭云:"公之咏物,俱有为而发,非就物赋物者,盖诗之比也。"并认为五首诗的寓意分别是:"此守死善道者";"此间然不求人知者";"用其长不责其短,无求备于一人也";"故人于失意之时,未必非得意之路,在人善用之耳";"故君子以含光混世为贵"。(《杜臆》卷四)即认为五诗中所寄托的是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道理。清人顾宸则认为:"《丁香》,立晚节也。《丽春》,守坚操也。《桅子》,适幽性也。《鸂》,遣留滞也。《花鸭》,戒多言也。此虽咏物,实自咏耳。"(《杜诗详注》卷一○引)浦起龙更明确他说:"江头之五物,即是草堂之一老。时而自防,时而自惜,时而自悔,时而自宽,时而自警。"(《读杜心解》卷三)到底哪一种看法更准确呢?我们认为两种看法都有道理,未易轩轾。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形,是因为杜诗中的寓义是通过所咏之物的意象自然流露出来的,从而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也就具有丰富性和深刻性。读者可以沿着大致确定的方向去体味、想象、发挥,甚至再创造,这正是这些咏平凡之物的杜诗使人百读不厌的原因。即使是那些形象并不美好、甚至呈枯萎憔悴之状的病树,杜甫也曾作诗咏之,这就是《病柏》、《病橘》、《枯棕》、《枯楠》一组诗。且看其中的二首:病橘
  群橘少生意,虽多亦奚为?惜哉结实小,酸涩如棠梨。剖之尽蠢虫,采掇爽所宜。纷然不适口,岂止存其皮?萧萧半死叶,未忍别故枝。玄冬霜雪积,况乃回风吹。尝闻蓬莱殿,罗列潇湘姿。此物岁不稔,玉食失光辉。寇盗尚凭陵,当君减膳时。汝病是天意,吾恐罪有司。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百马死山谷,到今耆旧悲。
  枯棕
  蜀门多棕榈,高者十八九,其皮割剥甚,虽众亦易朽。徒布如云叶,青青岁寒后。交横集斧斤,调丧先蒲柳。伤时苦军乏,一物官尽取。嗟尔江汉人,生成复何有!有同枯棕木,使我沈叹久。死者即已休,生者何自守?瞅瞅黄雀啄,侧见寒蓬走。念尔形影干,摧残没藜莠。
  对于《病橘》,杨伦曰:"此首伤贡献之劳民也。时或尚食颇贵远物,以口腹之故病民,故因病橘而讽朝廷罢贡也"。(《杜诗镜铨》卷八)我们认为此诗的批判矛头是直接对准了最高封建统治者的,因橘病而失贡,竟至于"罪有司","有司"即指"尚食"(即管理皇帝膳食的官员),那么"罪有司"的主语是谁,不是已昭然若揭了吗?况且未四句沉痛地回忆了天宝年间为了让杨贵妃吃到产于岭南的鲜荔枝而劳人害马的往事,那不正是唐玄宗的罪恶吗?此诗先云"当君减膳时",复云"吾恐罪有司",讥刺之意见于言外。
  王嗣爽评"萧萧半死叶,未忍别故枝"二句是"偏于无知之物写出一段情性来"(《杜臆》卷四),其实"群橘少生意"等句也是如此,因为诗人是带着同情、悲悯的感情来描写病橘的悲惨处境的,这其实也是当时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写照。对于《枯棕》,杨伦曰:"此首伤民困于重敛也。前八句叙棕枯之故,次八句写军兴赋重,剥民同于剥棕,乃嗟叹本旨。末四句收写本题,仍带兴意,言民穷财尽,直将坐以待毙而已。"(《杜诗镜铨》卷八)棕榈本是树干高大、枝叶繁茂之木,且具有岁寒后调的品质,然而在斧斤交横的过度割剥之下,它却比望秋先零的蒲柳更早地调枯了。对棕榈的过度割剥与对人民的过度诛求一样,都是残酷的摧残和戕害,都使诗人感到痛心和愤怒。"死者即已休,生者何自守"二句既是咏树,也是咏人,语极沉痛。
  上面所举的例子具有共同的特点:在对平凡事物的吟咏中寓有深沉的寄托。即便是一些非咏物诗中的诗句也有类似特点。例如"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之四)两句,宋人罗大经解曰:"言君子之孤,难扶植;小人之多,难驱除也。"(《鹤林玉露》卷一四)寓意深刻是杜甫咏物诗超越凡笔的重要原因,正如宋人叶梦得评《病柏》一组诗时所云:"自汉魏以来,诗人用意深远,不失古风,惟此公为然,不但语言之工也。"(《石林诗话》卷上)但是,如果说杜甫所有的咏物诗都有确凿的寓意,那也是失之偏颇的。黄庭坚批评说:"彼喜穿凿者,弃其大旨,取其发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虫鱼,以为物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大雅堂记》,《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一七)我们认为对杜甫咏物诗的穿凿附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杜诗本有寄托,但那是对于普遍的道理之认识或对于普遍的现象之感慨,而论者却喜欢附会史事,句句落实,貌似深刻,其实反而降低了杜诗的意义。例如《病柏》一诗,师氏谓为郭英义作,叶梦得谓为玄宗作,李西涯又以为伤房劄之作,清末郭曾炘驳之曰:"要皆臆断之论。"(《读杜劄记》第192 页)其实正如王嗣奭所云,此诗"喻正人摧折,则善类悲之,小人快之"(《杜臆》卷四),不必落实为专指某人某事。第二种是杜诗本无深义,但论者曲为解释,例如:舟前小鹅儿
  鹅儿黄似酒,对酒爱新鹅。引颈嗔船逼,无行乱眼多。翅开遭宿雨,力小困沧波。客散层城暮,狐狸奈若何!
  此诗作于广德元年(763)。题下原注:"汉州城西北角官池作。"汉州(今四川广汉)曾是房琯的任所,此官池即房琯所凿,故又称房公湖。仇兆鳌云:"卢注谓讽董廷兰辈,非也。公于房相,从无讥刺语。"(《杜诗详注》卷一二)事实上此诗完全是即景之作,诗中充满了对小鹅的怜爱关切之情,绝无讥讽之意,卢注固为穿凿,仇氏之辩驳亦有隔靴搔痒之嫌。如果一定要说诗中有什么寓意,那就是体现了诗人对于弱小生命的爱护,体现了诗人对"物微限通塞,恻隐仁者心"(《过津口》)的体认,而且这种寓意是自然流露出来的弦外之音,是不宜深文曲解以附会于具体的人物或事件的。
  总的说来,杜甫在成都时期(包括避乱样州时)所作的诗歌有如下特点:描写日常生活,吟咏平凡事物的诗较多,反映军国大事、民生疾苦的诗较少;短小的篇什(主要是今体诗)较多,宏篇巨制(兼指古体诗与排律)较少。这一个时期的杜诗中没有出现《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北征》那样的大篇,但这并不意味着杜甫创作水平的降低,而只是体现了主题取向和风格倾向的变化。如上所述,日常生活的细节、平凡的草木虫鱼都成了杜甫笔下的绝妙诗料,它们的审美价值在诗人的亲切观照中实现了升华。我们知道,在六朝时代,诗歌几乎成了高门贵族的专利品,诗歌题材大体上被局限于以宫廷为中心的狭小范围之内。诗人即使把目光投向大自然,写出优美的山水诗,诗中体现的仍是高远玄妙的意趣和孤芳自赏的感情,即所谓"雅人深致"。至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则是诗人们不屑一顾的。经常写到鸡犬桑麻的陶诗在当时完全被诗坛所遗忘,主要是由于这个原因。到了唐代,虽然诗国的疆域大大的扩展了,但整个诗坛仍未充分注意到生活中那些平凡的题材。王维虽时时咏及樵夫牧童,孟浩然也写过"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过故人庄》,《全唐诗》卷一六○)的句子,但那只是作为诗人静谧心境的点缀和衬托,自身并不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只有当杜甫开始以审美的目光观照草堂内外的平凡生活和平凡草木之后,这些事物才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从而堂堂皇皇地进入了诗国。毫无疑问,这不但为诗歌开拓了无比广阔的新天地,而且使诗歌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写他们的所见所闻,抒他们的所思所感,从而使诗歌进一步摆脱贵族的独占而走向人民。显然,这种创作倾向与杜甫在前一个时期的努力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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