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革中,以其家为据点,收听敌台广播,为刘少奇鸣冤叫屈,企图组织反革命集 团。
这三条,哪一条都是死罪。在我一片虚无时,只听台上叫着:“判处有期徒刑——二十 年!”
我一听,才二十年?噢,又活了,没事了,那时并不觉得二十年多啊。
判刑后,我校送到××监狱服刑。先要对我进行服法教育。他们问我有什么想法,我 说:“我就感觉,这张判决书是我的吗?这些事我一样也没有,你们怎么也从来没问过我 呀?”
我总这么说,就是顽抗,给送到监狱里一个非同寻常的学习班,叫做“血肉横飞学习 班”。再不服罪就要挨打,血肉横飞,就这意思,凶吧?
可是老实说,我并没挨过打。因为我的结核病已经开始大口吐血,天天带两个口罩,手 拿一个密封的塑料痰杯。—个多钟头吐一杯血。每次吐血时都想,这大概是最后一口了。
关了我四个月,我还是没法认罪。一天军代表和管教科长把我叫去,我穿一件空心大黑 棉袄,手捧痰杯坐在一张凳子上。
管教科长说:“今天你有什么只管说,想说什么说什么,都可以。”
我说:“为什么预审时从来投问过我的事儿,都写在判决书上了?说我偷听敌台广播, 可文革时我家被抄得光剩下地板了,到哪儿去找无线电听敌台?要写上这条,还得叫我现在 去听才能算一条呀!我怎么认罪?您说。”说完我又咳嗽,一咳嗽喉咙就发痒,要吐血。
管教科长给我一杯热水喝。他“哗哗”翻我的材料,然后一推给军代表,也不避我, 说,“看,又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