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过去了,有一半多的书页握了角,所以,书墩在案上,变成两倍厚。而我则对蒙
田生出一种新的兴趣:在那些未折过角的书页上,我读过又忘了、有待重新发现的,
是些什么呢?
他是从第一页起就决心要向你讲述关于他自己一切的一切。他也真的这样作了。
用了最长的篇幅,在弗雷姆译本的所有八百七十六页里,他讲了又讲,关于他自己。
本来,这应该,几乎从定义上说,是注定要成就一个大大的厌物了。可蒙田却
不是,在所有那些书页中的任何一页,都一点不令人生厌,这是为什么?甚至那篇
噜苏个没完的“向雷蒙·塞邦德致歉”也不令人生厌。有几年,我是把那一篇当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