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引至一室。’此与国父伦敦被难记所述被‘诱禁’,完全不同,亦为对国父自述之翻案。
”罗刚又说:“何况国义之为人,正如吴敬恒所言,‘品格自然伟大’,其一生言行,皓若
天日,为天下所共晓,……《国父年谱》使全党所共仰之总理,全国所共仰之国父,蒙受
‘诳言’之嫌。”其实吴相湘、罗刚的论证都不能成立。最大的错误在他们把孙中山主动入
使馆和入使馆后被扣留弄成一件事。使馆扣留孙中山固系滥用外交特权,是违法的,但孙中
山在扣留以前的行为,却不能记在驻英公使他们账上。马格里在十月二十四日致函泰晤士报
,说:“孙逸仙之至使馆,系出己意,且为使馆中人所不料。其初之来在星期六(十月十
日),二次之来在星期日(十月十一日)。治国际法学者对于孙逸仙被清使馆拘留一节,无
论做何评论抱何见解,然必先知本来并无诱骗。即其来使馆时,亦并未尝施以强力或欺诈,
此为本案之事实,而亦至可凭信者也。”这些话是可信的。孙中山的到使馆,的确“为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