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1880年,干支纪年为庚辰年)中秋前夕,慈禧遣太监李三顺赉食物八盒,致其胞妹醇王福晋(即光绪帝生母)。“至午门,以未报敬事房知照门卫放行,护军照例诘阻。”⑥李三顺骄横无忌,强闯午门,护军玉林、祥福、忠和恪尽职守,坚不允行。双方于争执推搡中,撞翻食盒。事发后,李三顺恶人先告状,经首领太监刘玉祥告御状于慈禧,慈禧盛怒之下,“著总管内务府大臣,会同刑部,提集护军玉林军,严行审讯”。此事责任本不在护军,但内务府及刑部诸员不敢忤逆慈禧,拟将玉林发吉林充苦差,护军统领等或充军,或圈禁。“谳三上,后以为轻,饬更审拟”,非办成死罪不可。后经刑部以禁宫门卫,责任重大,不可自乱章法为由力争,上谕方批准“玉林、祥福著革去护军,销除本身旗档,发往黑龙江充苦差,遇赦不赦,忠和著革去护军,改为圈禁五年,均著照拟枷号加责。护军统领岳林著再交部严加议处。”①此上谕一发,众皆不服。时张之洞、陈宝琛分为翰林院左春坊左、右庶子,皆充日讲起居注官,见案愤愤不平,决定奋力一争。之洞提出“惟此事只可就注意门禁、裁抑宦寺立言,蕲太后之自悟,勿为护军乞恩。太后盛怒之下,不宜激之,致无益有损。”宝琛然之。二人分头草疏,同时呈上。陈宝琛在折中说,如果太监以“奉有中旨”为由便可任闯午门,“是有护军与无护军同,有门禁与无门禁同!”同时委婉指出,销除护军诸人旗档,永不宽赦的处罚似有不当之嫌。张之洞在奏折中,开宗明义称:“伏维阉臣恣横,为祸最烈,我朝列圣驭之者亦最严。”接着又列举宫禁松弛、阉宦违法诸例,“万一此后太监等竟有私自出入,动托上命,甚至关系政务,亦复信口媒孽,允其流弊所至,岂不可为寒心哉?”②慈禧思忖再三,终于省悟,复下懿旨,改判玉林杖一百,流二千里;祥福杖一百;忠和杖一百,圈禁两年,加责三十板;岳林免交部议。太监李三顺,著交慎刑司责打三十板,首领太监刘玉祥,罚去月银六个月。①“枢臣莫能解,刑部不敢讯”②之事,竟被之洞等人的两道奏折转圆,颇令人称奇,誉之为“诤言回天”。
当然,说清流中人张之洞有“诤言回天”之力,毕竟言过其实。但四年之中,朝廷也确实采纳了他不少建议。除以上各例外,还有一些关于人事配置的奏折,如以彭玉麟(1816—1890)取代刘坤一(1830—1902)署理两江,谭钟麟(1822—1905)接替曾国荃(1824—1890)总督陕甘,也被采纳。通过这一系列奏折,之洞的才识、忠忱,愈益为慈禧所赏识,其官阶品级也迅速上升。光绪七年(1881年),之洞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跃居二品大员。四年清流,之洞所得颇丰。他不仅进一步熟悉官场内幕,而且博得“遇事敢为大言”的口碑。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在慈禧心目中的地位。正当此时,湖广总督李翰章、湖北巡抚彭祖贤函邀之洞赴鄂,出任湖北通志局总纂。之洞显然不屑于此位,婉言谢绝。他明确预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果然,光绪七年(1881年)末,他被补受山西巡抚,成为实权在握的封疆大吏,从此开始了政治生涯的新阶段。
④见胡编《年谱》卷六终后。
⑤徐一士:《一土谈荟》,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版,第407页。
①《一士谈荟》第410页。
①《一士谈荟》,第410页。
②《全集》,卷二百二十八,《抱冰堂弟子记》。
①《全集》,卷二百十四,书札一。
②《清史稿·宝廷传》。
①朱寿朋:《东华续录》,同治一百,十三年七月,集成图书公司1909年版。
①郑观应:《盛世危言·西学》,《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②裘毓麐:《清代逸闻》卷四,中华书局1932年版。
③胡编《年谱》卷一。
④许编《年谱》卷十。
⑤《全集》,卷二百二十五,诗集二,”新车蜀使归来日,尚藉王家斗面香”句自注。
①《全集》,卷二百二十四,诗集一《东海行》。
②③《全集》,卷二百二十四,诗集一,《送冯竹儒赴湖北人益阳胡抚部幕》。
④《全集》,卷二百二十五,诗集二,《汉上秦台》。
①《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二·吴可读传》。
②《光绪朝东华录》五年闰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