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女儿,却似乎冲破了这种阴影的局限,她才不在乎一个离婚的女人,而受到的那些有意或者无意的议论褒贬。她有着活泼开朗的性格,有着豁达大度的胸怀,是一个心中不存丝毫芥蒂的女性。
她笑起来,是纵情的,任性的,甚至是放肆的,会笑得前仰后合,会笑得泪水迸溅,会笑得弯下腰,妈哟妈哟喊肚子疼。
“莲莲,都三十老几的人啦!还孩子气。”谢若萍每当她笑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总要提醒她一声。
“妈!太可笑了!太可笑了!”她常常会格格地笑个没完没了。
于而龙不禁想起那个追查谣言的艾思,恨不能把“将军”都拖陷到编织的罗网里去,是怎样被于莲一耳光扇走的,那是他头一回领教了这个泼辣的女儿,那爆发性的笑。
大概爱情的追求,和在猎场上的奔逐,在某些道理上是相通的,必须在万无一失,绝对有把握的情况下,才能举枪射击;否则,惊起猎物,也只是扑空,而且,万一碰上一头凶猛的野兽,对不起,一翦一扑,翻过身来,那猎手的处境就够狼狈的了。
于莲,确实像一头野马,她漂亮,迷人,然而她很难驯服。艾思,他和夏岚保持着某种联系,俨然是艺术界的一个哨兵,总伸出警犬似的鼻子,这里那里在嗅着异端可疑的气味,好编在他的阶级敌人新动向的情况简报里。在出了于菱被捕的事情以后,足迹稀疏了一些——因为他也顾忌自己被编进别人的情况简报里。终于,经夏岚的同意,又来叩于莲的门了。何况,正如他自己说的,在灵与肉的考验面前,后者战胜了前者,他被那充满魅力的画家吸引得不由自主地来了。
于莲那时正在给外贸出口公司,画一幅中国画风格的油画《百花》,她总是喜欢作艺术上的探索和尝试,而且只有沉浸在创作意境里,才能免去画室外阵阵袭来的烦恼。事实上,谁也躲不进象牙之塔,这不是来敲门了。但她,可没有在意,因为她的心在那朵舒张的玉兰花上,多么盼望着自己也有那么一天。
正在于菱抓走以后,显得格外空荡荡的房间里,倾听着录音带的柳娟,出来给这位怀揣野心的猎人开门。
“在吗?”艾思手里捧着一大把鲜花,那马蹄莲张着大嘴,显然象征着捧花人的某种欲望。
柳娟紧蹙着眉头,首肯地歪歪脑袋,表示于莲在屋里作画。她虽然还算不得这一家的正式成员,但已能按照这家人的不同标准,接待不同的来访者。她脸上的笑容,可以像风力一样,分出十二个级别,从淡漠的笑,谨慎的笑,到亲切的笑,甜蜜的笑,分别送给每个客人。演员吗,拿不出这点本事还行?她给艾思一个节制的笑,就像编辑碰上一部名家粗制滥造出的蹩脚作品那样,因为她分明看出,他不是一个有希望的竞争者,不过拘着面子罢了!
艾思推开了画室的门,只见于莲正在画架前聚精会神地画着粉露欲滴的花瓣,那像白玉也似皎洁的颜色,似乎画出了花瓣细腻的肌理,也使求婚者透过她那薄薄的半透明尼龙裙,看到了她那和花瓣一样诱人的象牙似的肤色。他决定了,甚至在敲门时还曾有过的疑虑,都被这个披着纱裙的维纳斯赶个精光。她不是女人,在他的眼里,是一个勾魂摄魄的肉体妖魔,他无法控制自己了……两年多来,一直使他犹豫,斗争,拿不定主意,究竟应不应该向于莲求婚?一个离过婚的风流女人,一个头脑里有许多异端的画家,一个有着倒霉的老子,有着囚犯的弟弟,在政治上处于危险边缘的人物,值不值得为之付出牺牲?现在,他拿定了主意,举起了双筒猎枪哦,不,举起那张开大嘴的马蹄莲,盯着那连衣裙里高耸的乳峰,向着那玉兰花一样动人的脸,把嘴凑过去。
“你干吗?艾思。”
于莲生性怕热,在夜晚作画的时候,甚至只穿一条三角裤衩,那还热得她动不动跑到浴室里去冲凉,现在,觉得艾思热烘烘的身子挨得太近了。
“于莲,我的蒙娜丽莎……”他把那丰腴销魂的肉体揽在了怀抱里。
画家推开了他,诧异地:“你喝酒了吧?怎么有股酒精味?”
他乜斜着眼缠过来:“于莲,我想了好久,坦率讲吧,你也不是豆蔻年华,我也不是毛头小伙子,咱们总该有个结果啦,还用得着海誓山盟吗,夏岚同志讲得好,已经到了现实主义的年龄了。”
“看样子你没有发高烧!”她看他那副神魂颠倒的样子,便推开那束鲜花,告诉他,“不要自作多情吧!”
“那是什么话,两年来”
于莲放下画笔,转过身来,慵懒地斜靠在梯凳上,在艾思眼里,她整个体态和那断臂女神相似极了,同样,那冷酷的神情也和石雕一样淡漠,她说:“你要知道,我是一个女人,有时需要一点慰藉和同情,正如一条小船,在岸边暂时靠一靠,但决不会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从长远来看,她终究是要和风波、浪涛为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