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的男子汉,只要是女人,都是“降火”的仙丹,大家买票排队,没有人敢去挑肥拣瘦,
因此,把台湾褪时的货色送往金门军乐园,都具有极高的营业价值,甚至有过一名妓女创下
一天接客七十多次的纪录,承办人和查某都发了大财。可是,在台北,一、没有驻军;二、
担任卫戍的宪兵部队人数少、眼界高;三、原已不多的宪兵又分散驻扎,诱引不易。因此,
原构想是“军爱民、民敬军”,把“乐园”设在大桥头闹市的边缘,兼做民间生意“军民同
乐”,借以截长补短,以资抱注。没想到,台北的老百姓也眼界奇高,对到军乐园寻找廉价
娱乐,胃口缺缺,而致偷鸡不着蚀把米,赔得不亦乐乎!在他而言,可说是:以“敬军爱
国”始,至“牺牲奉献”终。不但没有赚到“女人裤裆下肮脏钱”,还在“女人裤档下赔了
血汗钱”,羊肉没吃到,惹得一身膻,真是不值得!……
至于以后开设“仙乐斯舞厅”,那可说是“好人”自有“好报”的因果报应:一九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