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统治下“有钱的王八大三辈!”》,曾有追忆如下:“二十多年前,王又曾是承办
‘台北军中乐园’(军中妓女户)的人物,‘乐园’就设在延平北路大桥过去,现在‘仙乐
斯舞厅’的现址,做一两年,似乎生意不怎么好,乃改营‘仙乐斯舞厅’。”两个月后(十
一月三十日),姬周在第十一期再发表《国民党有个“王八中常委”!》答复今天已是“商
业总会”理事长的王又曾。姬周说:
听人传来的讯息:“有钱的王八大三辈”的王又曾,对于他如何做王八的过程,另有一
套自我辩解的大道理,大略是说:一九六三年那时,“台北军中乐园”(军中妓女户)是在
没有人肯办的情形下,他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以“敬军爱国”的精神,来从事“跳火
坑”的事业,因为,内行人都知道,办“军中乐园”成败之机,最主要是营业的环境,最好
的营业环境,自无过于金门引那里有数万主顾,绝大部分都是“当兵三年,老母猪看做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