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的荒唐
对古书做选本,失败在“文章”挂帅以外,另外的失败,是“分类”笼统。
中国古书的分类,最流行的,是四部(经、史、子、集)分类。四部分类从东晋以后通
吃,变成了典型的图书分类规范。但是稍一留心,就知道这种分类是相当荒唐的。以四部中
第一部“经部”为例,“经部”的一部分,近于百科全书式的总集,应分入总类、文学类、
历史类,其他部分(像《论语》、《孟子》),应分人“集部”(个人集子);以第二部分
“史部”为例,体裁上分正史、编年、别史、杂史、载记等,全无道理与必要,其他诏令应
人法律类,时令应分入天文类,目录应分人总类;以第三部分“子部”为例,老庄申韩等家
,其实与“论语”、“孟子”无别,都应分入“集部”,其他谱录中草木虫鱼应分入植物类
、动物类,类书应分入总类,小说应分入文学类;以第四部分“集部”为例,“经部”、“
子部”分过来的书,多可分入哲学类、法律类、文学类。……总之,四部分类,大体上说,
“经”“子”“集”多是一类,“史”是另一类,四部分类实在只是两部分类。分类、分类
,分了半天类,最后只分了两类。所谓分类,分了等于没分,这叫什么分类!(并且若按前
面所提“六经皆史”之说,甚至连两类都没有呢!)
虽然这样,四部分类却还算是进步的分类呢!其他像《永乐大典》以韵来分类;《文渊
阁书目》以《千字文》来分类;朱彝尊《竹垞行笈书目》以“心事数茎白发,生涯一片青山
,空林有雪相待,古道无人独还”六绝一首来分类,其荒唐程度,比四部分类就尤有过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