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所有资源 » 人文资讯 » 中国思想家评传—张之洞评传
跳转 放大 缩小 全屏 朗读 设置
  ④《全集》,卷四十七。奏仪四十七。
  ⑤⑥《劝学篇·外篇·农工商学第九》。
  ⑦《全集》,卷一百五十,电牍二十九。
  ①②《全集》,卷五十四,奏议五十四。
  ③④⑥《劝学篇·外篇·农工商学第九》。
  ⑤《张文襄公牍稿》卷二十九。
  ①②《清史稿》卷一四九,交通一,第4430页。

 
第三节 维护国家利权
  有关经济活动利权的考虑,是张之洞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既与他本人身膺疆寄重任,必须顾及辖境之内的行政经费充裕有关,更与当时中国处于列强巧取豪夺的经济困境之中直接联系。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他的经济利权观,又大致可分为两个层面,即在中外关系方面,他全力维护中国利权,使之不受或少受列强侵渔;在官商关系方面,他立足于“官”方立场,尽力为政府方面争利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出于长远的、通盘的考虑,也酌情给“商”方提供某些便利,从而促进了民间工商业的发展。
  张之洞经济思想的基本思想是“夺外人之利,以塞漏卮而裕民生”②,因此在经济活动中,他始终注目于维护中国利权,抵制列强的盘剥和侵蚀。为此,他提出一系列主张。
  其一,利用关税壁垒工具。
  在对外贸易中,张之洞主张加重收洋货进口税,减征或免征土货出口税,以保护民族工商业。他说,“查东西各国,从无以出口与进口税相比例者,从未有以本国之货与外国入口之货视同一例,须外货免税土货方许免税者,同一货品,进口有税出口无税,且有加重进口税而于豁免出口税之外,又于商人有奖励金,情助金”①。他指出,欧美、日本早已免除出口税,中国亦应立即仿行。
  为了提高国货与洋货竞争的能力,张之洞又提出不仅不课出口税,而且在国内运销时,亦应兔征税厘。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他在一份奏折中建议,对国产钢铁予以免税优惠:“所有湖北铁厂自造钢轨及所出各种钢、铁料,并在本省或外省自开煤矿为本厂炼铁炼钢之用,应请奏明免税十年,届时察看本厂如有优利,足可抵制洋铁,再行征税。”②对于其他国货,也应照此办理,他先后为湖北制麻局,大冶水泥厂,江西瓷器厂请免税厘。总之,“销土货敌外货为先,征税裕饷为后”③。
  其二,发展民族工商业,自产自销,堵塞漏卮。
  张之洞看出,“自中外通商以来,中国之财溢于外洋者,洋药而外,莫如洋布、洋纱。……今既不能禁其不来,惟有购备机器,纺纱织布,自扩其工商之利,以保利权。”④洋货“来源既难杜遏,惟有设法销土货以救之”⑤。他认为,中国自设厂家,仿造洋货,定可产生抵制洋货、维护国家利权的积极经济效果。“我多出一分之货,即少漏一分之财,积之日久,强弱之势必有转移于无形者”①。张之洞指出,“华商用度较俭,土产较熟”,加之中国工价远较外洋为低,本地产销,省却巨额运费,这一切都十分有利于自产商品与洋货的竞争。“果使华商本轻利稳,愈开愈多,洋商见华厂已经充轫(ren纫),利息愈分愈薄,则续开者自少”②,如此则漏卮自塞,民生自裕。
  其三:防范、阻止外国资本对路、矿产业的渗入。
  马关条约签订以后,外国资本的输入取代商品输入,成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的首要方式。外国资本直接在华设厂开业,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力等优越条件,其增值势头更猛,对中国利权的危害亦更巨。以张之洞个人之力,当然无法阻挡外国资本的多方入侵,但他提出在铁路、矿山等关系国计民生基础的要害部门,应极力阻止外资的渗入,并在自己的权限之内付诸实施。
  张之洞认为,“惟矿务为中国自有之利源,断不能与外人共之”③。因此,他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断然拒绝英、法等厂商附股合办煤、铁矿的要求,尽管这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缓解湖北炼铁厂资金短缺、面临倒闭的危机。四年以后,张之洞得知湖北兴山的强楚矿山“有洋商合股”,而“该县并不确切查明,遽出结详请试办”,立即严令禁止,并重申“湖北历办矿务,均不准有洋商入股,原所以严杜流弊④。后来,清廷与各国议定,允许中外合资办矿,在这种情况下,张之洞继续谋求限制洋股,在《札洋务局颁发拟订矿务章程》中规定,严禁外商独资办厂,只许与华商合资,而且“其股份只许占一半,不得逾于官股之数”,”外国矿商不能充地面业主”①,等等。
第 85/117 页  
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添加书签下载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