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头看着照片出神,照片上的女子无动无衷。
“你还记得什么?”“我记得那以后不久,你就走了,离开我们先走了,他们说你是和你的‘情儿’一起走的。”
“我先走?不是高洋先走?那咱们最后一次吃饭是怎么回事?”“那件事咱们都搞错了。”乔乔说,“关于最后一次吃饭咱们互相说的不是一回事,那是两次,在同一个酒家的两次送别宴。第一次送你八个人,第二次送高洋七个人没你,所以谁也不记得你跟谁走,以为你和高洋走了。其实那次饭后和高洋一起走后再也没露面的是那个穿条格衬衫的人。你根本不在那次的饭桌上,那时你大概已经回到北京了,你不但不是最后一个见到高洋的人反而是最先和他分手的,如果你没有又折到昆明去的话。”“如果我折到昆明去的话,你在昆明就会看到三个人。你记不记得那个穿条格衬衫的人叫什么名字?”
“姓冯,叫冯小刚。”乔乔吐字清楚地说。
“你没在旅馆登记簿上看到这个名字?”
“没有,如果看到我会有印象的。”
“他是哪儿的你不知道吧——这冯小刚?”
“不知道。听口音是北京口音,但我从没见过他。我记住他是因为他和电视艺术中心的一个美工同名,那个冯小刚经常客串越南军官犯罪分子什么的——长得也像。”
“走了”。我站起来,“顺便问一问,你听说过‘五粮液’吗?”“没有。”乔乔眨眨眼说。
我笑:“我说的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