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续也。
“两头大”正式成为习语惯例,和清朝乾隆的施政有关。陈顾远说:
清高宗时,以律既禁异姓为后,又必令昭穆伦序相当,结果或竟无后可立,遂定兼祧之
法,令一子采承两房之嗣,此又为世人开一双娶之新径。民国成立以后,习俗仍有“开门立
户”之事,即一人借兼祧为名,可娶多女,称曰“平妻”或”平处”,亦即所谓“两头大”
是。然在法律上则以有妻更娶,既干禁例,兼祧并娶亦显违科条,故兼祧后娶之妻,仍视之
为妾。现行民法已废宗祧继承之制。刑法对重婚罪之规定又详且尽,则兼祧也、双娶也,更
无存在余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