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罪,不加杖,但令裹碧绿中以耻之,随所犯重轻以定日数,吴人遂以此服为耻。明之令
乐人裹绿巾,或本诸此也。
明朝郎瑛《七修类稿》中“绿头巾”条下说:“但又思当时李封何必欲用绿巾?及见春
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娼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然后知从来己远。李封亦因
是以辱之。今则深于乐人耳。”唐朝从李封用罚戴绿头巾方法整人,当时绿头巾主要是象征
贱人之服,还没有定型成“敝眷”跟别人睡觉的确定意义,后来龟蛇之说、龟头之色、头巾
之绿、娼妓之家,等等等等,各路附会大集合,于是,自戴绿巾而戴绿帽子,就一片绿矣!
(绿帽子是清以后的用法,易实甫作《王之春赋》,有“帽儿改绿,顶子飞红”之句,是最
有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