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伦敦蒙难记》中指陈:
吾此举实堕入邓某之好计,可谓愚极。盖书中有“亲至使馆求昭雪”等语,岂非授以口
实:谓吾之至使馆,乃出于自愿,而非诱劫那?虽然,人当陷入深渊之时,苟有丝毫可以凭
借者,即不惜攀援以登。初不这从容审择,更何能辨其为好伪那?
孙先生又进一步说明:
予之所以惴惴以惧者,目前之生命事小,将来之政体事大。万一吾果被递解回国,清政
府必宣示全国:吾之被建回华,实由英政府正式移交。自是以后,中国国事犯将永无在英存
身之地。吾党一闻此言,必且回想金田(太平)义军起义之后,清政府实赖英人扶助之力,
始奏凯旋。
国人又见吾之被逮于英而被戮于华,亦必且以为近日革命事业之失败,仍出英国相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