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要告。我看到后大怒,乃声言我不等你告,我先告你!宋英立刻怕了,也放水了,宣称李
敖难缠,她不告了。可是余范英这边无法一走了之,被我逮住。我到法院递出状子后,余范
英主战,但她老爸余纪忠却力持慎重,派高信疆太太柯元馨和简志信(瑞甫)前来疏通,因
为他们两位太客气,不太能准确转达我对余纪忠不满的话,所以我决定写一封信给余纪忠,
信中说:
昨天柯、简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来舍下,转达先生请我撤回告令爱的讼案,他们
一再强调说:余先生说,他对你李先生素来钦佩,多年来《中国时报》也一直给李先生做公
正报道,以后还会继续做公正报道。我说:我在十八年前(一九六六年)也告过余先生,告
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报,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单方面报道他的朋友徐复观诽谤我的
长篇大论,却不登我这方面的,这是有违“中国新闻记者信条”中“善尽新闻责任”、“公
正第一”、“热烈伟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条信条的,这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忘
了。——这是第一次。囚年前(一九八0年)国民党由王升带头的秘密小组发动司法斗倒
我、舆论斗臭我,利用胡茵梦等人,连番诽谤我,《中国时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分比
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在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出版法”、
“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我当时是以挂号信寄去的,并且打电话告诉了余范英,余
先生不能说不知道,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二次。两年前
(一九八二年)我出狱,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记者揭发监狱的黑暗,那一阵子,反倒是《联
合报》登了两边的话,虽然也比例不对,当时《中国时报》登的,却是法务部那边一面倒的
骂我的话,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三次。今年又来了,《时
报杂志》又一面倒登宋英诽谤我的话,按照最基本的新闻处理原则,要登,也得向胡虚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