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三個人合力,以十分純熟而迅速的手法,打破了櫥窗,一個人駕跑車,
兩個人衝進了櫥窗,搶走了一個黑色的木偶模特兒。那個模特兒的價值是兩百美金,
他們卻拋下了在模特兒身上所穿的那件價值四萬美金的貂皮大衣。」李玉芳敘述著案
情:「可是我們看不出兩件事中有甚麼聯繫。那兩件事,或者說成三件事,看來的確
不像有甚麼聯繫的。
那三件事是:(一)一個叫韋奇的遊客,在酒店中離奇死去;(二)一個外號
「老鼠」的扒手,在皮裘店前,扒走了韋奇的皮包;(三)皮裘店被人搶走了一個模
特兒。
然而這三件事,卻全是在同樣的兩點上發生的,那兩點就是:(A)皮裘店;
(B)叫韋奇的遊客。」
從那樣看來,這三件事,似乎又不是沒有關係的。高斯皺起了眉,他忽然道:
「我看,可能有關,當我看到那中年人的時候,他才從皮裘店中走出來。」
李玉芳忙道:「我們應該向皮裘店的店員查詢,看看這個叫韋奇的人,到皮裘店
去做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