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苦笑道:「我要為竊案負責?」
楊警官道:「這件事,警方感到十分棘手,從警方的觀點來看,你和那四個人,
自然都蒙受極大的嫌疑,但是我們第一宗遇到這種的案件,失竊的是一批金飾,被嫌
疑的人,卻是一位著名的律師。那位律師,是無論如何不可能對竊案發生關係的。接
下來第二宗,是一個運動家,第三宗是一個洋行的高級職員,第四宗是一位報紙編
輯,第五個就是你了。」
高斯苦笑著,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第三章
楊警官走過來,拍了拍高斯的肩頭,道:「警方不會對你們起訴,但是要請你們
合作,在整個案子未破之前,別離開本市。」
高斯道:「那麼,案子是誰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