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吕氏春秋·应同》。
② 《黄帝内经·灵枢·通天》。
① 《黄帝年经·灵枢·邪客》。
② 《淮南子·本经训》。
③ 《淮南子·精神训)。
④ 《新语·无为》。
① 《新语·明诫)。
而景云属;麒麟斗而日月食,鲸鱼死而彗星出;蚕珥丝而商弦绝,贲星坠而勃海决。此外,《淮南子》的《览冥训》还举了大量的例子,以说明"神气相应","物类之相应","阴阳同气相动","叩其宫宫应,弹角角动,此同声相和者也"。
当然,这种同类相感的思想不止流行于儒士及朝廷大臣之中,而且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也都笃信不疑,所以一遇"天变",他们便寝食不安。如吕后临制之时曾发生一 次日食,这作为一种天象变化,本是自然,但吕后却以为是上天对她违背祖约的谴责和震怒,因而坐卧不宁,极为烦恼,并对周围的人说;"此为我也。"③后来汉文帝二年又日食,汉文帝也自以为失政,于是下诏很自责了一番:"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以菑,以诫不治。"④为此,他提出"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董仲舒显然正是总结了先秦特别是秦汉以来的这些有关思想,而提出其"天人感应"论,并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② 《淮南子·天文训》。
③ 《史记·吕后纪》。
④ 《史记·孝文本纪》。
(二) "天人感应"论的实质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渊源于上述先秦以来的有关思想资料,但他显然不是对它们的简单重复或机械组合,而是以包含于十端中的天与人之间的"感应"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改造,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因此,以前虽有不成体系的"天人感应"思想,甚至在《吕氏春秋》中已见雏形,但是,"天人感应"论作为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应该说是由董仲舒提出和完成的。因此,虽然"天人感应"目的论的落脚点在目的论,但"天人感应"作为中间环节,绝非无关紧要,相反,与其说它作为董仲舒的"创造"及与殷周天命论的根本区别点,勿宁说它正是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目的论的重心和主旨所在,从而具有与殷周"天命"论明显不同的本质。
正如董仲舒的目的论具有神学性质那样,他的"天人感应"论也常带有明显的神学色彩。这主要表现在"天"通过与人的"感应",以祥瑞或灾异的形式所体现的赏善罚恶性能。当然,这个问题首先是汉武帝在策问中提出来的:"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对此董仲舒回答说: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鸟",此盖受命之符也。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皆积累德之效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缨盩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①。把这一大段活概括起来就是,只要累德行善,天下归心,就会召至天降祥瑞符命;反之,如若残贼百姓,人民离散,诸侯背叛,即会召至灾异。正是因此,董仲舒指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②可见,灾异的出现乃是"天"对人君失道的一种警告。
当然,在董仲舒看来,这种警告对人君并不表示天神的恶意,相反正是表现了对人君的仁爱之心。如《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所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遣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害人也。为此,他还说,从灾异可以见天意。天意有欲有不欲,这全靠人内心之自省,"宜有惩于心";但也可以外"观其事","宜有验于国"。"故见天意者之于灾异也,畏之而不恶也,以为天欲振吾过,救吾失,故以此报我也。"①他还举例说楚庄王以天不降灾,地不见孽,而祷之于山川,请求"天"出灾异以警其过。
从上述可见,董仲舒所说的祥瑞和灾异显然带有天的神性显现的成分或意思,因而表明了"天人感应"目的论的神学色彩。
但是,上述的"天人感应"论又与殷周超自然的天命论以及邹衍、《吕氏春秋》、《淮南子》的"五德终始"说有着很大的不同。他所说的天包含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汉书·董仲舒传》。
①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