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白帆一九四一年同居,没有结婚手续。那时我刚从延安到蒋管区从事地下工作,时间不长,接触的女党员只有她一人,彼此对性格、经历事先也没有充分的了解。同居后不久,就发现很难相处,当时没有条件生活在一起,大约每周见面一次,即便如此,她也经常为一些琐碎的事动手打我。有一次用燃着的香烟按在我的臂上,还多次用杯中开水泼到我的脸上。我还年轻,对夫妻生活完全没有经验,我非常吃惊,很难想像-个年轻的女人会这样对待男人。但是限于地下环境又怕影响工作,不好声张……事后我才了解到这可能与遗传基因有关,她父亲就是这样一个性情暴戾的人,也是如此虐待她的母亲。
“解放初期,我们的关系已破裂到准备离婚的地步,但那时大家忙于工作,加之工作不在一个地区,也没有机会办理这件事。直到一九五五年审干,有人来调查白帆同另一个男人的关系,才知道她一九四六年就同那个人有了关系,所以一九四七年她生的那个儿子是不是我的儿子还是个疑问。
我们多次争论过这个问题,她说按月份应该算是我的。她说的也许有道理,因为那个时期她和我们这两个男人花插着睡,我不能证明不是我的,也不能肯定是我的,争论下来总是没有结果。
“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社会对这类问题带有极大的偏见,几千年来不知多少妇女死于这样的偏见。我作为二个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合理的态度,特别它势必影响这个孩于的一生,以后还会影响他和妻子的关系,还有他孩子今后的生活,所以当时除她所属的组织和我之外,我从来没对别人提过这件事……”
吴为好羡慕白帆啊,比起韩木林对待绿帽子的态度,胡秉宸真可以说是高风亮节,白帆真是摊上了一个好丈夫!
她却不想一想,与她有过同样前科的白帆,不但不理亏还敢这样对待胡秉宸,是不是有点不合逻辑?
以胡秉宸这样一个男人,又为什么甘于忍受这样的虐待?
如果她能想一想,就会发现这个版本漏洞百出,胡秉宸如若不是有什么败行劣迹,白帆怎敢这样对待他!
什么样的败行劣迹,才能让一个挚爱丈夫的女人疯狂若此,并下得这样的毒手?
可惜吴为什么也没想,只是一味羡慕白帆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