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结婚前,吴为生日,韩木林送给她一条手帕,手帕里包着四个苹果。
第二次是结婚以后怀了孕,冬衣瘦得穿不进,他把自己的羊皮大衣给了她。
最后就是这件雨衣了。也可以说,在他们关系的每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纪念物。
吴为就是不肯接受男人的馈赠,连自己丈夫也不行,这也是当初乃至现在都让他觉得可贵的地方。而他也像所有的男人一样,并不喜欢为女人花钱。
就连给禅月的抚养费她也不要,说:“我会把孩子养大。再说你还要结婚呢,结了婚还要生孩子,要是你每个月给我们抚养费,怎么负担你将来的那个家呢?”
当吴为不是作为一个男人妻子的时候,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了。
后来他们就无话可说地在雨中走了很久,专心致志地倾听他们的脚掌如何在泥泞里拍打出声响。
就是现在,只要回忆起那个仲夏夜的夜晚,韩木林的耳边也是脚掌拍打泥泞,还有雨滴敲在雨帽上的声响。
后来就送吴为回家,穿过那条他在那里把她杀得落花流水的胡同。
恰巧有个男人从院子里出来去公厕,见他们在雨地里告别,就阴怪地嗽着嗓子,那动静连韩木林都觉得猥亵得难以忍受,好像他和她是在雨地里野合,而不是和他的老婆——哪怕是前老婆告别,弄得韩木林礼义廉耻地不安起来。吴为反倒一副久经锻炼的模样。从此一别,再未相见。剧院这个晚上当然算不得再见。今生也不会再见了。想到这里,韩木林不得不逼着自己承认,他是在追悔,当初实在不该把吴为逼得上天无路,人地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