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常梅在川戏馆的谈话,自己果真错了,她不太喜欢的常梅却是对的。你不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她不正确,这就是李琳靠在牢房墙上想到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直到那时,李琳都相信自己不会当叛徒。
然后就是审讯,前两次审讯李琳都挺了过来,到了第三次,特务们开始踢她的肚子。
当那幼小的生命因忍受不住摧残,在她体内翻腾起来的时候,她听到了他或她的哭号。
李琳受不了了,她可以忍受酷刑,但她征得那尚未出生的生命。他或她的同意了吗?她有什么权利代替他或她做出决定,像她那样参与某种事业,为某个主义献身?她没有。
李琳只好交代。到了这个时候,她更觉得唐敏之的可疑。除了他,谁能知道她怀孕的事?
可是又有什么证据说唐敏之是个眼线?
10
李琳终于成了叛徒。
这时党的秘密工作原则起了作用。幸亏胡秉宸从未与她有过直接联系;地下党也从未交给她重要任务,她也就无从知道重要线索;更不可能知道胡秉宸所建立的地下交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