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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群体是贵族(aknegebob)、祭司(ahjubob)、?平民(?ah ?chembal uinicob)和奴隶(ppencatob)。
贵族包括王(halach uinic),即真人,和村镇首领(batab),?以及更低级的头目。batab管理村镇事务。他们虽然是由真人指走的,?但基本上都来自一个世袭的贵族群体。almehenob这个同在玛雅语中的意思是“有父有母的人”,?他们被认为是天生的领袖。他们在真人面前受过考间、接收象征权柄的凭证之后,就返回各自村镇行使司法权和行政权。在战争期间,batab?是本村本镇战斗力的组织者。作为指挥员,他们还要服从于军事首领nacom。和平时期,?他负责监督本地区百姓的农事活动,并且逐年向真人进贡财物。
次一级的特权阶层包括ah cuch cabob、ah kulelob和ahholpopob。ah ?cuch cabob cabob是镇中长老,一般两到三位。他们是batab的顾问,参与决定地方政策。而本身又是镇中再次一级行政单位的头领。ah kulelob,相当于帮办,协助?batab工作,是他的助手和传递口谕者。ah holpopob的职责较多,?既是首领与村民的桥梁,又是外交事务方面的顾问。他们还是公共议事厅的负责人,村镇中的首席歌唱家和舞蹈家,总管地区上所有的歌舞和道具。
最低的一级“政府公务人员”是tupiles,负责维持治安,相当于我们的警员。
此外,玛雅人还有战时的首领。一类是原来的行政首领在战时行使军事指挥权。另一类称为nacom,不是世袭的,一般被选出担任三年为期。在这三年内,?这些人不能近女色,连他的妻子也不能与他见面。人们怀着极大的尊敬将他隔离起来,尽可能使他较少与外界接触。他被供奉吃鱼和一种大蜥蜴,但不能接触牛、羊肉。三年任期结束时,nacom和batab共同商议战事,制订出战略计划。人们会像对待偶像一样对他焚香进拜。具体的战术执行则全权交给batab?。?所以,?这些临时选出的nacom只能算是偶尔跳上龙门的鲤鱼。而且,?跳上龙门的三年内也只是个精神安慰性质的空架子。
祭司阶层从血统上讲,和贵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祭司也可娶妻生子,而且子承父位。除此之外,贵族阶层中经常有人涌入祭司阶层。玛雅人规定,贵族长子继承父位,幼子则可以选择成为祭司。所以,祭司们在向王室成员授业时经常会在幼子中挑选,如果发现具有成为祭司禀赋的小孩,就开始培养他当祭司。
如果说祭司的地位并不比领主高,那么至少他们在玛雅社会中的影响力绝不亚于贵族。贵族阶层的各级首领对祭司都表现出极大的尊敬,定期向他们进贡。祭司掌握着玛雅文明的钥匙,指导农事生产,预卜政事吉凶。真人经常会向他们求教,祭司则尽可能地用他们的知识找出最佳答案。说实在话,玛雅城区中的建筑,除了一些宫殿外,大部分是在祭司掌握之中。祭司这一特权阶层完全游离于生产活动之外,却直接参与社会命脉的掌握。
祭司这个阶层里还有另外一些角色。chilanes是一些能讲神谕的先知。他们在民众中享有极高的威望。?nacom(不同于三年任届的战事首领)是终身制的刽子手,负责在人祭及其他偶像崇拜活动中执刀。他有四个助手chac,人员不固定,每次祭把时新选。通常是德高望重的老人。
玛雅祭司的总称是Ahkin,按字面意义讲就是太阳之子。作为一个群体,它是最有权力、最有影响的。他们关于天体的知识,他们预言日蚀月蚀及其他星际会合周期的能力,他们的种种预言,渗入玛雅人生活的每个阶段。这使他们受到全体玛雅人的敬畏。
平民是指数量众多的普通农业生产者。他们用血汗养活自己,也供养他们的最高首领真人,地方首领batab,以及祭司阶层。他们是那些宏伟的仪式中心、高耸入云的金字塔神庙、大型柱廊、宫殿、高台等档的真正建造者。是他们采集、雕刻了大量巨石,构建了这些建筑。是他们用石斧砍下无数大树,作为柴火将石灰石烧制成灰浆所需的石灰;将砍下的硬木加工成雕梁画拣。他们是泥瓦匠、石匠,也是搬运工、建筑工。
这些平民还必须向真人进贡,给村、镇长献礼,还要通过祭司向神进献。这些交纳加在一起,数量一走很多。其种类包括他们能够生产、制造、猎取、搜集到的一切。他们住在郊外,人数众多。但却为城里少数的贵族和祭司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劳作。
奴隶,ppentacob,处在社会最低层。兰达(Landa)主教认为,奴隶制是玛雅后古典时期才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其他许多学者根据石碑、壁画等资料,认为不能排除从古典时期就有奴隶的解释。至少,战俘充作人祭以外经常沦为奴隶。从有直接资料的新王国时期来看,奴隶来源有五:天生奴隶;窃贼沦为奴隶;战俘;孤儿;人贩子贩来的人口。虽然天生为奴者为数不多,但也确实存在。不过,法律规定可以为奴隶赎身。偷盗者要为被偷者终身做奴隶,或者一直等到有能力偿还所偷财物为止。战争中被俘的敌方贵族,立即被推去做人祭牺牲,其他战俘则沦为俘获他们的武士的奴隶。孤儿是经常用于做人祭的,所以有时专门向人贩子购买,甚至强行绑架。
在战争、人祭、苦役、买卖人口被视为正常的文化中,在人们有很多理由草菅人命或滥用人力的情况下,奴隶的命运可想而知。
我们知道,猴群中也有等级划分、座次排定。地位较低的猴于着想觊觎高位,很快会受到教训。不过,人们对猴群深入观察后发现,地位高的猴子有时会象征性地让地位较低的猴于爬背。这可能是猴子们维持和平的一种猴文化。玛雅贵族是否也会象征性地给平民百姓一点作威作福的虚假满足,我们已无从知晓。不过,在奴役同类、残杀同类的情况下仍然保持社会整体的延续,却也实在只能是人的文化。

长工女婿不浪漫
玛雅人的婚姻可并不像它在其他方面那样神奇浪漫。说不浪漫多么扫兴,那中美洲丛林热带的气息原本就青春热烈,可以好好地想象。
说不浪漫是因为玛雅人看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也因为玛雅人婚后平平淡淡,没有拥抱接吻之类外露的情感表达,玛雅男女的爱情是以尽力履行各自在家庭中的职责来体现的。一夫一妻制似乎比较良好地运转,但休妻离婚也较频繁,妇女在这事上也有一定的主动权。
男女的婚姻通常在他们童年就谈妥了,只等到了适当的年龄便举行正式的仪典。男孩的父亲为儿子寻找媳妇,他的标准无非是门当户对,同村同等级;也有些禁忌,同姓不可通婚,另外妻之姊妹、兄弟寡妻、孀居后母等也在禁止之列。议婚嫁若无媒人中介,那就是件可耻的事了,这显然不利于两情相知、男欢女悦。
最不浪漫的是婚前女婿要在未来的丈人家当6到7年的“长工”,白白地为女家劳动,以“赚”回老婆的“赎身费”。这还不算,假如岳父不满意,可将女婿赶走,到头来落得一场空。假如女婿不能圆满地服完7年“苦役”,被赶了出来,不仅眼看到手的“工钱”(老婆)另许他人,而且本人也成了“丑闻”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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