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认为完全谈不上是虐待。”
“所以我要找你了解情况,我们需要听取你们两方面的情况介绍。从控方提供的证人证言看,你确有虐待行为,这对你很不利。你若否认,必须也有相应的证人和证言,要形成书面的东西交给本院。”
“我个人的否认不能说明问题么?”
“不足以,最好要有旁证。你看,人家指控你的每个行为都有充分的旁证。”
“真不知她是从哪儿搞来的这些旁证。我和我儿子之间的事别人怎么会知道?”
“你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你周围的邻居、老师、朋友都有眼睛和耳朵,你也可能把你的事告诉别人。”
“我没有更多的证人,只有一个:我儿子。他最清楚我是怎么对他的——可她们不让我见他,她们变着法儿的想让他恨我。”
“当然,你儿子是最重要的证人,实际上他才是当事人,我们也会找他了解情况的。”
“我会输么——如果由你们判的话?”
“瞧,你们双方的态度都是毫不妥协的。调解的结果只能是一方有抚养权,如果你们都坚持,调解也不会成功。”
“可这不是分家产什么的,我可以多点也可以少点。这种事只能是要么全有要么全无!”
“还是有区别的,譬如赡养费的数目、探望的期限……”
“这些我都可以满足她们的要求——同志,您是公正的,您跟我说句实话,刚才我跟您说了那么半天,您觉得我够格当个父亲么?”
“单方面陈述当然只能得出单方面的结论。我们的判断还要根据你们双方的意见。我的意见也是希望你的陈述更有说服力,所以要你多找些旁证。”
“可最重要的是我儿子怎么说对不对?”
“……可以这么说——你对他会怎么说没一点把握?”
“……实话说,我一点也不了解他。我不知道是该相信他的判断力还是依赖他的感情——哪种把握更大些。”
“你看,你和你儿子如此隔膜,那你真离失去他不远了——不管我们怎么判。”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儿子,儿子多大,可你想必也是当过儿子的——你说得对
,这是不可避免。也许我不该如此认真……人仅仅是不能克服自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