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官沙龙”(军乐园)一所,同时像维纳斯一样美丽标准的侍应生,也正在物色中,向
来有“山龙困水”之称的光杆们,稍待时日,均可大快身心了。
到了十一年后(一九七二年六月),谢康《卖淫制度与台湾娼妓问题》出版,只在注里
提到“关于‘营妓’,即所谓‘军中乐园’或‘特约茶室’之类,其办法比较特殊,亦不归
属各县市警察局管理,本文虽间亦涉及,但因属军方管辖不在我们正式研究之列”。自也语
焉不详,并且资料阙如,也无从详起。正因为如此文献无征,我当年的一番调查,也就成了
稀世之珍。现在,我把当年调查所得的一些记录,一齐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