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却也脱离不了“军中乐园”。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条下,我又写:“一十九岁女孩
子,先被卖一千九,再被卖二千六,三被卖二千三,四被卖六千六,结果是一身恶疮,此何
等社会。何等人身保障乎尸试问在这种全无人身自由、被买来卖去的处境下,妓女们还想可
以按规矩抽成,其谁能信乎?她们岂敢言钱,能少接几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说得露
骨:“妓女好122像园锹,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们眼中的“工作器
具”,沦为“工作器具”了,还想按规矩抽成吗?
“被卖到特约茶室”
我现举两则剪报,看看这种“军中乐园”中全无人身自由的实例。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