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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内给付之”。简单他说,人一死,十五天内就该给钱。“保险法”是所有保险业务的母
法,就法律的位阶来说,就像“宪法”一样崇高,保险公司不能以“调查中”为托词,以
“逾期部分会付利息”为借口,拖延赔偿。如果赔错了,可以以诈领保险金告我,但不能不
先赔。而今天国泰人寿如此蛮横,显系你们保险司包庇所致。我的信当然理直气壮,“财政
部”怕了,给了国泰压力;国泰软了,遂照赔,国泰一赔,其他五家(“中国”、“全
美”、“三商”、“国华”、“兴农”)也就投降了。于是全部花了一个月零五天(其中还
包括过了一个旧年),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部代小苏家属要到。其中有趣的一个插曲
是,我调查保险司涉嫌包庇时,不知司长名字,经查出是“陈冲”后,我在桌上写上“找陈
冲”字样。我太大小屯“偷”看到了,笑问我:“你找电影明星‘陈冲’干什么?”原来她
把女明星陈冲给想进去了。
  若说我一路喜欢做穷凶极恶式的“流气”抗争,也不尽然,我也有极动人的做法。雷震
《自由中国》被封后,它的作者胡虚一卷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间,瞎了一只眼睛。这场冤
狱,雷震的老婆一一监察委员宋英视若无睹,丝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虚一出狱后,说没
心肝的风凉话。宋英对胡虚一说:“别怪国民党了吧,国民党弄瞎你一只眼睛,但免费为你
把另一只开刀,开出来比以前还好用,国民党也不错啊!”
  胡虚一出狱后,就食通化街程积宽煤气行地下室,每晚睡觉,要踩着砖头下去,因为地
下室淹水。由于他和我在殷海光家有一面之缘,他乃求助于我,我怜其因义受难,乃把他接
出“地窖”,全套照料其生活。他说他整理雷震日记,雷震同意他影印存念,雷震如今死
了,或可发表在我办的《万岁评论》上,我当然欢迎。不料消息一出,宋英立刻在余范英发
行的《时报杂志》上警告,一边说李敖以不正当方法取得雷震日记,一边警告不得发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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