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大业。这一大业,我做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为有史以来,从来没有一个人,
连续十年之久,做这样博学而艰苦的斗争。这一斗争,还有两个旁支,一个是我为人辨冤白
谤,从英雄张学良到名将孙立人、从死囚张国杰到老兵李师科……乃至奇冤异惨的种种大小
案件、翻案史实,我都介入其中,奋笔为文,大量出书,不遗余力;另一个是我不但带头批
评国民党,也在党外人士不争气的时候批评党外,我写过《党外与浑蛋》、《我们要有批评
党外的自由》等文字,并且对“台湾人的政治规格”,多所着墨。最后这批人当道了、当家
做主了,就轮流执政的意义来说,我已功德圆满,虽然我不免发生错误。例如我当年骂他们
是浑蛋,现在我承认我骂错了,实际上,公道他说,他们实在不是浑蛋——他们是大浑蛋!
不论是支持王八蛋也好、谴责大混蛋也罢,我的“阶段性使命”业已达成,这些杂碎之
人之事,对我都是泡沫,我懒得再多写了。——“‘猪’事不宜”,不亦宜乎?
16 闹衙纪
一代大侠,放刁司衙 民国不见,只见中华
我从三十六年前(一九六二)被胡秋原告到法院后,自此讼性大发,打官司变成家常便
饭,前后出庭几百次,或原告、或被告、或告发人、或代理人,进出法院,自己几无宁日,
而敌人与法官更无宁日。三十六年来打的官司之多,已难毕数,但有一批官司,最有施教作
用,那就是我跟台湾伪政府的官司,也就是以老百姓身份跟官衙的官司。自来衙门欺负老百
姓,本是常态。但这一常态得以形成,老百姓的消极配合,也有以致之。换句话说,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