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那兩個警員後面的,是李玉芳和另一個警官。
四個人一起走進來,那警官便道:「在這裡,果然是他。啊!已經被拆散了。」
李玉芳道:「不要緊,只要在就好了。」
高斯忙道:「玉芳,你們怎知道那模特兒在我的手中?那店員──」
高斯還未曾講完,李玉芳已經道:「那店員向警方自首了,高斯,你那樣做,是
犯法的!」
「犯法?」高斯叫了起來道:「如果不是我,你們根本不知道這件劫案是誰幹
的,你們自然也找不出那模特兒來,我犯法?」
「自然是,作為良好的市民,你應該立即通知警方,而不應該自己行動!」李玉
芳嚴肅地說。
高斯仍然不服,道:「如果不是我識穿了那店員的陰謀,她怎會去自首?她不去
自首,只怕你們再也找不到那模特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