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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观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渊源有众多支脉,其中最大的有两个,一为儒,二为道。对于道家文化的特点,人们常用"法自然"来概括,而对儒家文化的特点,则是用"重人文"来概括。所谓"重人文",核心就是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通俗一点说即是人格修养问题。由此即表明了社会伦理问题在儒家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作为汉代大儒的董仲舒,其伦理思想在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也是处于核心的地位。我们说董仲舒建构起了封建社会的理论大厦,最重要或最根本的,就是他构筑了一套在封建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念。正是由于这套伦理道德观念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所处核心地位,所以人们对董仲舒评价上的分歧也便最集中、最尖锐地反映到了伦理观上。一种观点认为,董仲舒的社会伦理思想,两千多年来,"对于禁锢、麻痹我国人民的革命意志,"一直"起了极大的反动作用"①;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董仲舒时期,汉代封建的生产关系,正处在上升的阶段。历史的行程没有把破坏这种生产关系的任务提到日程。因此,董仲舒对'三纲'的论证虽然是荒谬的,但其社会和政治的意义是进步的。只是到了以后,随着封建生产关系走向反动,董仲舒对三纲的论证,才真正变成束缚社会发展的绳索。"②对于这两种观点,我倾向于后者。对任何一种理论观点,包括伦理观,判定其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必须对其所处历史条件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而不能仅从抽象原则或现代人的观念出发,否则,便会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而堕入历史唯心论的泥坑,当然也就不会得出实事求是和科学的结论。
  ① 于首奎:《两汉哲学新探》,第127 页。
  ②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第195 页。

 
一、确立封建人伦关系的"三纲"
  早在春秋时期,反映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礼、乐,便已开始"崩"、"坏",而且,不管儒家创始人孔子怎样呼吁"克己复礼",也无济于事,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大国的争霸,以及秦汉之际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打击,最终还是覆灭了。在此期间,反映封建生产关系的礼、乐,即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已经产生,但是一方面,由于当时中国陷于长期的分裂局面,后来虽有秦朝的统一,但时间较促;另一方面,当时也未能为最高统治者所重视,因而没有被普遍推行。只有到了西汉刘氏王朝建立之后,特别是到景、武之世,出于巩固皇权、稳定社会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确立和普遍推行反映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伦理观念,才成为时代之必需。董仲舒综合先秦以及秦汉以来诸子的伦理思想,提出"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就正适应了时代的需要。
  在封建社会,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占着统治地位,因此,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以及负责管理社会的君臣之间的关系,便成为该社会最重要的人伦关系。建立怎样的人伦观念才符合这种封建的生产关系呢?在先秦,儒家的创始人孔夫子提出了"臣事君以忠"①和"孝梯"的原则,但他更多强调的是民本思想;盂子在君民关系上更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民本思想,公开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②的主张;荀子在君臣关系上虽则亦讲"忠君"、"尊君",但他更尚"从道不从君"③之说。以上这些显然都不符合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口味。先秦儒家的思想之所以不被封建统治者所用,这也是重要缘由之一。不过,在先秦诸子之中,有的已提出了符合于封建统治者所要求的人伦关系的伦理思想,这就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所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④他在这里对于君臣、父子、夫妻三者关系的规定,虽然尚未达到封建统治者所期望的高度,但它终究已为形成封建人伦关系奠定了基础。
  而秦王朝的建立及秦始皇的绝对权威,则为封建社会的君臣、君民关系,提供了一个现实的典型。汉王朝的出现,特别是随着叔孙通"起朝仪"的实行,皇帝与臣下的尊卑关系,便以礼仪的形式固定下来。而到了文帝时代,贾谊进一步对封建社会的父子关系给予了特别的注意,他说:"岂为人子背其父,为人臣因忠于君哉?岂为人弟欺其兄,为人下因信其上哉?"①这里显然是把君臣、上下的关系与父子关系联系了起来,把封建的父子关系看作是上下、君臣关系的基础。这也就是企图在整个封建社会建立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关系,"令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②董仲舒显然是在吸收了先秦及秦汉以来诸子关于君臣、父子以及夫妻关系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他的"三纲"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疑"生"字误,似应为"主"字--引者注)① 《论语·八佾》。
  ② 《孟子·尽心下》。
  ③ 《荀子·臣道》。
  ④ 《韩非子·忠孝》。
  ① 《新书·俗激》。
  ② 《新书·俗激》。
  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段话有两点值得特别予以注意:第一,董仲舒在这里把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看作为"王道之三纲",这在中国历史上属首次。在此之前还没有人把它们提到这样高、这样重要的地位。从此之后,"三纲"便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伦理条规。封建统治者竭力推行之,士农工商则谨守之。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够繁衍生存两千多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王道之三纲的强化推行,严重限制了人们的眼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不敢越雷池一步。毛泽东同志所揭示的"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束缚了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即封建的"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①它们的形成显然与董仲舒"三纲"的提出,有着极大的关系。当然,这是董仲舒的"三纲"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反动作用。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这显然是不能忽视的。但是,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分析问题必须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董仲舒所处的历史条件是,经过战国的争雄、秦灭六国、秦汉之际的农民战争,奴隶制的伦理观念已经彻底破除,封建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但是新的封建的伦理观念尚未建立,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与主张割据的地方势力及奴隶制的残余的矛盾尚未完全解决,广大农民与封建主的矛盾已开始暴露,但尚未尖锐化,社会人心思安,急需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因此,提出和建立一套新的反映封建关系的伦理观念,便成了时代的必需。董仲舒提出的伦理观,显然适应了时代的要求。
  第二,他把王道"三纲"之源归于了"天"。从董仲舒天的构成看,天含十端,即十个方面或要素。天地、阴阳、五行和人都是天之端。"四时"亦为天之四时。他认为,天地、阴阳、四时的关系,犹如人间之君臣、夫妻、父子的关系,天为君,地为臣;阳为夫,阴为妇(妻);春为父,夏为子。正是因此,"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所谓"求于天",除了天、地外,他还特别把三纲附会于阴阳,如说:阴阳理,人之法也。①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阴阳当然也是天之二端,并与天、地二端相当,天当阳,地当阴。特别是按照"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来看,阴阳不过是天地二气合而后分的产物。这里的所谓"兼功于",实际上是"被兼"之意。这段话进一步论证了人间之"三纲"原来乃人法于天地、阴阳、四时。本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伦理观念源于社会的现实关系;人类社会的现实关系如何,他们的伦理观念也便会如何,不过有个或早或迟的问题。封建社会"三纲"的伦理观,显然也应是源于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本身,它不可能来源于自然。至于董仲舒所谓天地的君臣关系、阴阳的夫妻关系、春夏的父子关系,分明是他把封建关系泛化的结果。在这里,董仲舒③ 《春秋繁露·基义》。
  ① 《毛泽东选巢》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 年版,第34 页。
  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② 《春秋繁露·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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